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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坚持政(事)务公开,强化民主监督;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;规范行政行为,提高服务质量;加强班子建设,促进事业发展。
二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,实行阳光收费。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“一费制”收费规定,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学生,只缴纳教材费和作业本费,寄宿制学生缴纳住宿费;城市享受“两免一补”资助的学生,只缴纳作业本费,寄宿制学生缴纳住宿费。坚持校务公开,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杜绝教育乱收费。
三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,实行阳光招生。做好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工作,树立一切为了考生,为了考生一切的思想,在中考招生录取过程中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按照考生志愿,由高分到低分录取;严格执行高中招生限人数、限分数、限钱数政策;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,指导好高考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;杜绝招生考试中各类舞弊行为的发生。
四、加强教师师德建设。全市广大教师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、爱岗敬业;热爱学生、严谨治学;团结协作、尊重家长;廉洁从教、为人师表;以良好的职业道德,取信于人民群众。
五、坚决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。按照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,注重预防的方针,严肃纠正和坚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,以实际行动促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,树立“阳光教育”的良好社会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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